赣科发〔2024〕2号
各设区市科技局、妇联,赣江新区创发局、妇工委,各有关单位:
现将《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》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
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
2024年7月16日
江西省关于鼓励和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更好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
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、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、两院院士大会上和考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打造“三大高地”、实施“五大战略”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激发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活力,推动女性在科技兴赣六大行动中更好地发挥作用,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环境,结合我省实际,提出如下鼓励和支持措施。
一、加大对女性科技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
1.适当放宽女性科技人才在申报赣鄱俊才支持计划—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项目青年人才类别、省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、省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青年基金项目的年龄要求,女性申请人年龄在现有要求上放宽2周岁。
2.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工作。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,允许因生育或处于孕哺期的女性科技人才延长结题时间1年。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研回归基金,资助女性科技人才生育后重返科研岗位。
3.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牵头承担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鼓励科研单位设立女性科技人才科研专项。
4.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我省出国(境)培训计划项目中的选派数量,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出国访学深造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。
5.在省科技奖励工作中,支持女性科技人才申报省科技奖,鼓励提名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的项目。
6.支持更多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级科技人才计划。
二、大力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
7.举办江西省女性创新创业相关主题的赛事活动,搭建女性创业成果展示平台,扶持女性科技人才创新创业。
8.鼓励更多女性科技人才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,要求科技特派团成员至少包括1名女性科技人才。有关工作成效作为年终考评、职务晋升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重要参考依据。
9.支持在省级重大科技活动中设置女性科技人才活动专场。
三、更好发挥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决策咨询中的作用
10.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进入省科技专家库,女性科技专家入库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提高至30%以上。
11.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在省重大科技战略咨询、科技政策制定、科技伦理治理和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等科技活动中的参与度。
四、营造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才良好氛围
12.强化女性科技人才引领服务,举办女性人才研修班。选拔、推荐在科技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女性科技人员(科研团队)申报参评三八红旗手(集体)等荣誉,激励带动更多女性投身科技、致力创新。
13.组织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活动,更好地引领女性科技人才服务基层、服务群众、助力高质量发展。
14.在省科技厅、省妇联等单位官方网站(微信公众号)开设女性科技人才宣传专题,大力宣传女性科技人才典型事迹和重要贡献。
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